第八届“中期杯”期货实盘交易大赛再次盛大开幕!“中期杯”期货实盘交易大奖赛作为期货行业的一项品牌活动,自2002年开办以来,历时七年,已经连续成功举办了七届。总参加人数超过两千人次,总奖励金额达到30多万元,通过比赛发现了一批优秀的期货投资精英,其中最高收益率达到了惊人的784.48%,过去的每一届比赛都在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下取得圆满成功。
第八届“中期杯”期货实盘交易大奖赛在继承以往比赛特色的基础上将和期货日报社举办的“2008"交通银行杯"全国期货实盘交易大赛”联袂上演、同步进行,满足条件的参赛者可一次报名参赛获双重大奖。本次比赛奖金总额高达30万。
一、参赛条件:
1、符合我国法律规定允许参加期货交易的公民和法人。
2、第八届“中期杯”期货实盘交易大赛要求报名参赛者初始资金在
5万元以上。
注:参赛初始资金大于10万元即默认参加2项比赛,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即只参加
第八届“中期杯”期货实盘交易大赛。
二、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08年4月2日—2008年9月30日
三、比赛时间:
比赛时间:2008年4月21日—2008年10月31日
四、报名方式:
1、中国国际期货公司现有客户,欲参加比赛者请到公司或通过大赛组委会电话、中国期货金融网(www.cifco.net)登记报名。
2、深圳地区欲参加比赛的非公司客户,凭本人身份证到中国国际期货办理开户手续之后再报名。
3、异地(特指非深圳地区)欲参加比赛的非公司客户,可以在“中国期货金融网”(www.cifco.net)登记报名或电话联系大赛组委会预约开户后再报名。
4 、资金到账后方才视为有效。
5、组委会地址 :深圳市华强北路1050号现代之窗大厦20层中国国际期货有限公司网络事业部
1、网上报名:
2、电话报名:
参赛报名电话 |
深圳总部: |
0755-83281691 |
武汉营业部: |
027-85267776 |
大连营业部: |
0411-84800240 |
广州营业部: |
020-38878436 |
厦门营业部: |
0592-2222619 |
郑州营业部: |
0371-65335018 |
武昌营业部: |
027-87125802 |
上海营业部: |
021-68401449 |
宁波营业部: |
0574-87027505 |
北京营业部: |
010-59071281 |
五、奖励办法:
一等奖1名:
颁发 “中国国际期货经纪有限公司金牌操盘手”荣誉证书及奖杯
奖励现金人民币15000元(税前)或同等价值高档笔记本电脑一台(拟
定宏基品牌)
文华财经股票期货系统一套
免费提供2008—2009年度中国国际期货经纪有限公司系列研究报告。
二等奖2名:
颁发“中国国际期货经纪有限公司银牌操盘手”荣誉证书及奖杯
奖励现金人民币8000元(税前)或同等价值中高档笔记本电脑一台(
拟定宏基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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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
三等奖3名:
颁发“中国国际期货经纪有限公司铜牌操盘手”荣誉证书及奖杯
奖励现金人民币5000元(税前)或同等价值台式电脑一台(拟定宏
基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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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励奖10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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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开户的异地参赛者送精美数码大礼包,仅限50套,先到先得。
前三等获奖选手,颁发中国国际期货经纪有限公司2008年度荣誉证书
后,将成为今后与中国国际期货经纪有限公司合作的首选对象。
六、颁奖仪式
(1)11月初举行大赛颁奖仪式及获奖选手操盘经验交流会(地点待定)。
(2)颁奖仪式邀请证监会、期货业协会及交易所领导有关领导为获奖选手颁奖。
(3)颁奖仪式邀请一、二等奖获奖选手作操盘经验报告。
七、风险及免责条款
(1)由于本次为实盘交易比赛,客户必须遵守交易所和各公司的风险控制规定,大赛期间若单个账户出现一次执行强行平仓的情况,则取消该选手的参赛权。
(2)本次大赛主办方将本着勤勉的态度竭力保证大赛的顺利进行,但对于不可抗拒的因素或非主办方所能控制的情况所导致的风险、系统故障或由于网络问题导致的系统故障对参赛者资金量及排名产生的影响不做担保。
(3)大赛组委员会确定参赛选手有舞弊行为的,取消其参赛资格。
(4)参赛者必须保护好自己的相关密码,如因为密码丢失或被破解所导致的帐户被窃造成的损失,大赛举办方不负任何责任。
八、比赛规则:
(1)参赛者最低保证金要求5万元。为便于大赛组织者每日结算及收益率的计算,参赛资金相对封闭,只允许入金,收益率以累计入金计算;比赛期间出金视同退出比赛。为保证比赛成绩的公正,参赛者必须允许自己的相关交易信息在媒体公示,接受大赛组委会、监督审核委员会及整个市场的审核监督。
(2)参赛选手须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以实名方式报名参赛,并向组委会提供交易账号,入金达到比赛最低入金标准后开始计算成绩。
(3)本次大赛为实盘竞赛,参赛选手自行交易,自负盈亏,一切交易均须遵守《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的管理规定。
(4)参赛者可通过网上交易、自助委托、电话指令进行下单交易,此三种亦为本比赛之指定下单途径。
(5)比赛结果于2008年11月3日前在各公司网站公布,组委会将通过电话和电子邮件通知获奖者。通过上述两种方式未能通知到的获奖者,请在11月13日之前与大赛组委会联系确认,否则,组委会有权另行决定获奖者。
(6)每位参赛者只可以唯一的交易账户参赛,重复登记或提供不实资料之参赛者将被取消参赛资格和获奖权利。
(7)本次大赛以盈利率计算排名,计算方法:盈利率=实际累计盈亏/累计入金合计*100%
(8)交易手续费统一按本次竞赛规定的标准执行,各公司将参赛选手手续费按此设置计算盈利率。具体为:
各交易品种手续费收取标准(以下均指单边)
上海期交所:
铜:成交金额的万分之五
铝:15元/手
胶:15元/手
燃料油:10元/手
锌:40元/手
黄金:60元/手
郑商所:
小麦:5元/手
棉花:20元/手
白糖:12元/手
PTA:10元/手
菜籽油:10元/手
大商所:
玉米:8元/手
大豆:10元/手
豆粕:9元/手
豆油:15元/手
聚乙烯:16元/手
棕榈油:15元/手
大赛期间若有股指期货等新品种上市交易,其手续费收取标准另行通知。
(9)交易保证金收取标准不低于交易所规定标准+3个百分点,各公司规定高于此标准的执行公司标准。若竞赛期间市场出现交易异常等情况,按交易所及公司规定相应提高保证金收取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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